因工作需要,禅城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5名政府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 (五)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相关招考单位报名。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禅城区招考政府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限报禅城区同一批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政府聘用人员中的一个职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12月16--17日共三天, 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5时。 (二)报名地点: 禅城区委区政府办: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联系电话:83036557 禅城区司法局:禅城区惠景三街40号2楼205室,联系电话:82703796 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408室,联系电话:82786753 禅城区法院: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10楼1004室,联系电话:83207937 共青团禅城区委员会: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 512室,联系电话:83384873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政工室,联系电话:82715919 中共禅城区委社会工作部: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2345511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联系电话:83036557 四、资格审查 由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报考资格的由区人事考试中心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 1:3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12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在网上公布或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2014年1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原则上面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 八、政府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辅助服务聘用人员按区有关文件执行。新录用的政府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政府聘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按企业的缴费办法执行。 附件:1、2013年第四季度禅城区招考政府聘用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禅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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