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中时间:各位考生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上午7:00 到达指定集中地点。 2、 集中地点:莆田市政府办公楼(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1号楼一层大厅。 3、 随带材料: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水笔一支。 4、 报考人民警察(森林公安)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 考生须空腹按时到达集中地点。 6、 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提供的,需在体检前提供给招录机关。 7、 体检考生名单:见公示。 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