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厦门市公务员局、厦门市公安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心理素质测评 (一)参加对象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4倍确定。 (二)测评时间、地点 心理素质测评时间: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 心理素质测评地点:厦门市公安干部培训学校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2011号 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须持《心理素质测评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23日上午8:15前到厦门市公安干部培训学校综合楼4楼阶梯教室(413室)入闱完毕,抽取测评台席号,迟到10分钟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入场参加测评。 (三)心理素质测评方法 心理素质测评使用公安部研制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相应的运行软件。 (四)其它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由主考官当场宣布;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评不达标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试 (一)参加对象。 从心理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评结果不达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不予递补面试考生。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 体能测试地点:厦门市体育中心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体能测试通知书》、身份证,着运动装、穿运动鞋。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7:00前在厦门市体育中心正门口(湖滨东路体育中心西大门)门口集中,迟到10分钟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能测试方法 体能测试按测评项目逐项进行。测评时,每个测评项目由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考官,并由市纪委、监察局派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四)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进行。 考生可登陆厦门人事网站查询《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体能测试结果,由主考官当场宣布;体能测试不合格(考生因故放弃测试的视为不合格),事后不再组织补测试。 厦门市公务员局 厦门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