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4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4〕40号)精神,现将2014年梧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对象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布的2014年梧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名单,确定甘鹏等169人为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组织工作 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工作在梧州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1.资格复审:上午8:30—12:30。 2.面试:8:30—12:30。 (二)地点: 市委党校教学楼4楼、5楼教室(地址:梧州市西环路中段98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1.个人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证明并携带学生证)。 3.准考证。 4.党员证(无党员证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二)非中共党员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还需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 (三)盖章的《2014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以及档案托管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由服务地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四)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且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提交的材料与报名信息及选聘对象条件不符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和选聘资格,相关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面试考察方式 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试考察,主要通过面谈、提问及函调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德才表现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在校或工作表现、学习或工作成绩、纪律观念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8:00以前到指定地点,超过8:30到达,按自动放弃选聘资格处理。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三)面试结束后,按照《2014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按选聘计划1: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布体检名单(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平灿 联系电话: 0774—6021841 附件:2014年梧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人员名单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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