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度重视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的流动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以下政策: 1、每年按照当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人数10-15%的数额定向招录公务员; 2、各有关区县为每个乡镇配备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选拔录用合同期满的优秀大学生村官; 3、表现优秀且具有发展潜力的大学生村官,列为后备干部培养,条件成熟的,通过一定程序选拔到各类基层领导岗位; 4、大学生村官三年合同期满进入事业单位的,可按照同类人员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 5、每年组织各市属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岗位,专门用于定向招聘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并适时组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洽谈会; 6、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 7、被聘任为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两年经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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