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要求,“如报考县(区、市)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985院校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的1,可调剂。经调剂仍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相应职位。” 目前,榆次、介休、榆社、左权四个县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达到了3:1,原选聘名额不变,其他县和985院校报名人数与选聘比例均不达要求,故其他县和985院校选聘名额相应减少,变更后具体名额为:太谷7名,祁县3名,平遥10名,灵石6名,和顺4名,昔阳3名,寿阳3名;985院校4名。 特此公告。 晋中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