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已结束,按照每个招考职位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详见面试成绩公告表)已全部确定。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各招考单位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拟定于5月2日进行,考察工作将于5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招考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近期内不要安排外出,保持通讯畅通。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男生352元、女生358.4元)。承诺在体检环节提交有关具备两年工作经历证明或其它证明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将相关证明交招录单位,不能按时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3258393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社保局 2013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