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方式
我市各级机关2013年公务员招考按照“一次考试,二次调剂”的方式组织实施。即上半年公务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实施,下半年公务员招考面向参加上半年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0日至199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
1、招考职位面向2013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3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2013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我市入伍且2012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3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4、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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