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亳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资格复审人围人员(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5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亳州电大综合楼一楼。 三、要求 (一)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二)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五)属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报考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携带与报名时同底版1寸照片1张。 (七)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警察职位的,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报考其他职位的,待面试时间确定后再办理面试确认手续,请及时关注亳州人事考试网的有关公告。 附件1: 亳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