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12日 笔试内容:法律常识、公基等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怀化市法院系统和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 怀化市两级法院和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54名:市中级法院机关13名,辰溪县法院11名,溆浦县法院6名,麻阳县法院1名,新晃县法院3名,芷江县法院4名,洪江市法院3名,会同县法院2名,靖州县法院3名,通道县法院5名。怀化铁路运输法院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已在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8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计算机操作,及岗位速记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聘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六)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 (七)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7:00。报考人员登陆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中院在报名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市中院统一制作和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技能考试为看打考试和听打考试,满分100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20%+技能考试成绩×5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由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加检毛发样本检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市中院根据笔试、技能考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怀化法院内外网公示。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市中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法院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市中级法院备案。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均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 年,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六、相关说明 1.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相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 3.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怀化人事考试网和怀化法院网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对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 本次招聘政策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2733216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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