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1日-12月25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考、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2名; 合同制书记员岗位3名; 合同制司法警察岗位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 1.年龄35周岁(1985年12月16日后出生)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电脑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无不宜聘用的情形; 5.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合同制书记员岗位 1.年龄35周岁(1985年12月16日后出生)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电脑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无不宜聘用的情形; 5.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合同制司法警察岗位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25周岁(1995年12月16日后出生)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1.0以上,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有篮球和羽毛球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者;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者; 3.在原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被原单位辞退者;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料传真报名和特快专递报名等方式进行。 1.报名流程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1日-12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扫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司法考试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本人简历、彩色免冠证件照后发送到我院政治部参加资格初审(邮箱及地址等信息附后)。 2.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招聘。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和技能(或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每名面试对象的面试时间约为5分钟。 2.岗位技能测试。应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应进行技能测试,技能项目为测试电脑打字速度,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 3.体能测试。应聘合同制法警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试,参照《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大纲》的标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 4.面试、技能(或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或体能)测试成绩比例(各占50%)折算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书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人数出缺或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街道(乡镇)计生工作机构所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如持有律师证或律师实习证的,需在办理入职前注销挂靠律所手续;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合格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制法官助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合格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制书记员、法警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对所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对其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分月考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731-88926139 邮箱地址:123992018@qq.com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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