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的意见(试行)》(株发〔2013〕5号)和《关于印发<株洲市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等3个细则的通知》(株办〔2013〕43号)文件精神,现就“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2015年度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重点产业人才计划。申报范围为市辖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公共服务人才计划。申报范围为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县平台公司。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采取兼职、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形式引进的,在我市年累计工作时间30天以上并有显著成效,具有正高职称的省部级以上优秀专家。 3、引进时间从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9月30日,其后归入下一年度。 三、政策待遇 1、安家补贴。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高层次人才,按不同层次给予5-100万元安家补贴。 2、柔性引才补贴。柔性引进省部级以上优秀专家,经核实符合条件的,视工作成效给予最高2万元的补贴。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时间。“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本年度申报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2、申报程序。中央、省属及市管机关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向市委人才办申报,由市委人才办联合市人社局、市编办进行初审;其它单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委申报的途径报送材料,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人社、编办、经信等部门初审后,报市委人才办。经审核考察、审定公示等程序确定入选对象。 3、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②《“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审批表》、《“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汇总表》(可在株洲组工网或市经信委、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③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明。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其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协议)。 ⑤企业单位还须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明、2014年度主营销售收入证明等材料。 申报资料请装订成册,每个单位一本。各单位申报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申报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严格把好质量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无误。 2、补贴资金从认定年度起分5年等额拨付,由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划转至受资助人。单位如有扣留不发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参评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 六、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欧阳荣 联系电话:28682016 邮箱:zzrencai@163.com 附件.doc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办
株洲市经信委
株洲市人社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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