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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衡阳市雁峰区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时间:2014-09-01 16:54考德上教育V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法院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职数
  执行人员2名、审判人员1名、财会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2.现在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在38周岁以下。
  4.执行人员、审判人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以上法学类专业毕业;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
  以上年龄、工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9月1日。
  5.执行人员限男性,审判、财会人员性别不限。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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