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临沧市地方志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大龄优先、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地方志编辑人员1人(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专业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专业、新闻专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电脑操作熟练者优先。 2、年龄:3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热心地方志事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 四、招聘方式 对自愿申请报名且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公示、面试、正式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临沧市地方办公室秘书科(市政府大楼5027)。 4、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3)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核(11月16日至11月18日):市地方志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资料进行核实。 2、认定(11月19日):市地方志办公室对审核人员的资格予以认定。 (三)公示 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公示地点:临沧市人才市场。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年龄大小的排名顺序取前4人进入面试,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不来参加应聘者,视为放弃。 2、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 3、面试地点:临沧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政府大楼5029)。 4、公示录用人员名单:2013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在临沧市人才市场、临沧市地方志办公室对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录用上岗 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管理方式、合同期限 (一)管理方式:全日制用工,实行综合考核管理(具体要求另行制订)。 (二)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三年。劳动合同期内,根据录用人员考核情况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或本人意愿退出岗位的,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可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本次就业援助。 七、工资待遇、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一)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按政策协商,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岗位补贴:劳动就业部门按政策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再从优给予补贴。 (三)社保补贴: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部门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详情咨询:临沧市地方志办公室秘书科 联系人:王 敏、刘 青 联系电话:0883-2122959 特此公告 临沧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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