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与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是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公益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机构,二块牌子)。主要承担自治区中、壮、瑶医(草)药等濒危资源的挖掘整理、调查、开发,以及国家、自治区新药课题、新产品技术的研究,社区卫生医疗、保健服务等。结合单位科研工作发展需要,经自治区卫生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 (一)广西中医药研究院。
(二)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 热爱医疗卫生科研事业,品行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所需条件; (四)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者放宽至35岁; (六) 2013年7月前取得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 报名方法。应聘者根据自身专业每人限报1个岗位,采用现场递交及网上投递2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资料恕不退还。 1、现场递交简历:请将报名登记表(附件)及个人简历递交到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办公楼5楼)。 2、网上投递:将《2013年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13年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及有关求职材料打包发送到研究院人事科邮箱zyyyrsk@163.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 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应聘材料附件中应包含: (1)个人简介,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简介。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应届生不在其内)、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学习、工作简历(含承担过的科研、医疗等任务,发表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获得的成果、奖励情况等)等扫描件,报名表上贴上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由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