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江州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体育类专业,身高175cm以上; (二)思想进步,积极向上,有敬业精神; (三)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团结同志; (四)遵纪守法,道德品格好; (五)性格开朗,言谈举止得体,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无不良记录。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高学历、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验、汽车驾驶经验三年以上或有运动特长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8月10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崇左市国土资源局江州分局办公室(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路95号办公楼201室)。 3、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书原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1份,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1份(原件);有驾照者需带驾驶证、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提交的个人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预审 局办公室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 (三)面试 对能参加面试者进行简单常识性的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等。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试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试用对象,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者在聘用岗位按要求工作满两个月。 (六)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应聘合格证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工作每月1000元,正式聘用后待遇从优。
联系电话:7831176,联系人:黄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