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是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在国资委宣传局的指导下,主要承担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满足本中心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北京市非农业户口。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或工作技能。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13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8:00期间,登录国资委网站( http:// www. sasac.gov. cn),下载并填写《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将报名表发送至xwzx@sasa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职位代码。 应聘者随报名表应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复印件:①学历、学位证书;②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发表的主要作品;④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等。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2. 注意事项: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考试 (一)初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初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 每一职位初试成绩前10名的进入笔试(职位02初试成绩前20名的),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的理论修养、基本新闻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人选携指定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未参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本人表示不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该岗位的应聘。 (三)复试 每一职位笔试成绩前5名的(职位02笔试成绩前10名的)进入复试,复试重点测试应聘人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包括半结构化问答面试等内容。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复试成绩,各职位总成绩前3名的应聘人,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范围。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在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如出现无适合人选的情况,该职位空缺。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报名咨询电话:010-64471729。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3193940。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