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管委会综合文秘工作力量,提高服务发展能力,充实文秘专业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职文秘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熟型文秘人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连续2年以上从事文秘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政治审查和心理测评合格; 6、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步骤与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7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直接报名或邮寄报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邮编222047);网上报名(邮箱:lygkfqrc@163.com); 3、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0518-82341701; 4、报名需递交《开发区管委会招聘文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本人撰写或发表的文字性材料及其它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邮寄报名和网络报名的人员,需在考试前核对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5、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可参加考试。选拔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形式 采取适岗评价、笔试、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适岗评价:评价应聘者的从业经历、文字水平(依据本人提供的文字材料)等与岗位的匹配度。通过适岗评价的报名者,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答题形式,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文字能力等。笔试成绩与适岗评价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谈人选。 3、面谈: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协调和应变能力、工作魄力和潜能等。 4、成绩评定:综合成绩=适岗评价×15%+笔试成绩×50%+面谈成绩×35%(综合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笔试和适岗评价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谈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四)心理测评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和政审。心理测评和政审应当合格,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五)公示 对体检、心理测评和政审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录用与管理 1、录用人员一律保留原有身份,并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和入职手续。其中,合同制人员与区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 2、录用人员的福利待遇和日常管理参照管委会普通职员标准执行。 四、附则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