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是安康市林业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副县级事业单位,2012年12月成立对外办公。为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林业事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开招聘2名硕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研究生2名,其中茶学专业1人、果树学专业1人。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热爱林业事业,在校学习成绩优秀; 4、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6月14日-6月22日) 通过安康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6月23日-6月24日) 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自荐书等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安康市林业局政办科(安康市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三)资格审查(6月25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考察。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考察的资格。 (四)面试考察(6月26日) 面试考官向应聘人员现场提问测评,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及专业水平,经面试考官集体综合评定,按招聘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第一名放弃,依次递补。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体检(6月28日) 安康市林业局负责通知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7月5日前) 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签订协议(7月12日前) 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若单方面解除协议,按协议条款承担责任。 (八)办理聘用手续(8月31日前) 签订协议的人员毕业后,及时持有关证件到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报到,由安康市林业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安康市林业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