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13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我所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林大坚等六位同志(名单附后)为我所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于2013年6月29日18时前寄送到所人事科(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陈西路3号,邮编:530003。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201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