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创建于1980年。现为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电大分校、干部学校三块牌子建制单位。建校三十多年来,学校一贯秉承“为昆明经济建设服务,为全市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自身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始终坚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来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办学理念,多次被评为省、市教育先进单位,是全国工会系统办学示范学校、全国基层电大示范学校。学校位于昆明市人民东路196号昆明市工人文化宫(新址)B区4~5层。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 财务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全日制教育,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安全培训教学与教务 1 本科及以上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专业 全日制教育 工会干部培训教学与教务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全日制教育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3年6月4日至6月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昆明市人民东路196号昆明市工人文化宫B区4楼4-5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毕业证书》、《学历认证书》、《身份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就业推荐表》或《失业证》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 联系人:杨鹏 联系电话:0871-63198602 13708806170 王宏玲 联系电话:0871-63134699 13608851799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接待人员按报名条件现场初审。报名后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聘工作组和昆明市总工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按照《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昆明市人民东路196号昆明市工人文化宫B区4楼4-5室),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联系人:杨鹏 联系电话:0871-63198602 王宏玲 联系电话:0871-63134699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的方式;考试科目:理论综合;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3、考试时间: :2013年6月22日上午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即每个招聘岗位理论综合考试前三名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采取实作、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不到场考试和面试的,按自愿放弃考聘资格处理。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为依据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网站及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党委、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总工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党委:0871-63187925 昆明市总工会纪委:0871-6396132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