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县城整体形象,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市综合管理合同制协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聘人员20名,其中:男性岗位17名,女性岗位3名,分岗位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城管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学历不限)。 3、报考人员须为曲沃籍户口。 4、报考人员年龄为18-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男性身高须为1.70米以上,女性身高须为1.60米以上;左右单裸视力均为1.0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4日至20日下午6时。 2、报名地点:曲沃县住建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357—4522212。 3、报名要求:实行现场报名,男性岗位、女性岗位分开报名。 4、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毕业证、驾驶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四张。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书、立功授奖者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即可参加招聘考试。 (三)考试办法及内容 公开招聘采取文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文化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文化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法进行。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1)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3: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规定调减。 (3)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男女招聘名额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及体能。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公布及预录办法 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者,警校及体校毕业生优先,退役士兵立功授奖者优先,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取得汽车驾驶证者优先,女性有医学常识者优先。 (七)考核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违法违纪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八)体检 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因考核与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所缺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享受待遇 1、受聘人员享受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出勤补助300元。 2、受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给予交纳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漏考试题目以及影响招聘工作公开、公正的。 未尽事宜由曲沃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曲沃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3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