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职称晋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 延安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延市人发 〔2003〕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搞好2013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教师系列 )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范围与对象 全市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非国有制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职称。 二、职称申报和审批程序 职称申报程序: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民主推荐、组织研究确定申报对象、公示后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单位民主推荐,必须在单位全体人员会上,由申报对象向大会进行述职,重点是对业绩和能力进行评价认可。民主推荐时,主管局必须派人参加。公示,主要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县区高、中级及委托代评初级职称的,必须以县区人事局文件统一上报市职改办;市直单位必须以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以单位)正式文件统一上报市职改办。个人单独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人社(职称)部门研究审批。 三、职称申报条件 ⒈晋升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省上当年申报文件规定执行。 ⒉晋升中级职称申报条件:任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或后取得大学学历工作满2年;后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3年;高中,中专专业工作年限满20年(农业系列满15年)。 ⒊晋升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认定职称: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申报认定员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再从事二年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申报认定助理级职称。 ——申报评审初级职称: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可申报员级职称;任员级职称满四年,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⒋转换职称系列 职称转换必须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方可转换,且没有外语要求的系列向有外语要求的系列转换,本人须通过职称外语考试。 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从今年起要严格落实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复验制度,将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参加评审人员必须提供由市培训管理处审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⒍申报职称的其它条件 ——申报高级职称必须是外语、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考试合格者(免试除外);论文按各系列省高评会要求提供。 ——申报中级职称必须是外语、计算机一级等级考试合格者(免试除外);近4年考核均为合格。如近4年考核结果中基本合格1次,推迟1年申报;如近4年考核结果中不合格1次,推迟2年申报。任现职以来论文或工作经验体会一篇。 ——申报初级职称必须是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合格者(免试除外);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报送职称材料内容 ⒈县区、市级主管部门文件,文件后必须分级别、分专业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表》(见附件1)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 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5份;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 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级一式25份,中、初级一式15份; ⒌申报人所有的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 ⒍申报人的《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⒎申报人的外语或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免考和免试的除外); ⒏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及其复印件1份; ⒐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经验体会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⒑各专业评审条件所要求的其它材料或能充分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以及主要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⒒其它: ①破格申报人员要附单行材料一式15份; ②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认定要填写《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并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③职称转换系列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换表》,附原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学历证和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五、申报职称材料要求 ⒈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所有复印件经单位审查盖章方为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二年职称晋升资格,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或所在单位的责任。 ⒉申报材料要用规范的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材料袋一面粘贴《报送材料目录》(附件3),另一面粘贴《陕西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公开监督卡》。 ⒊申报材料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工整,书写整齐;材料要齐全、完备;除《评审表》、《考核登记表》、《评审简表》外,其它所有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并按《报送材料目录》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⒋申报人请注意留存申报材料底稿,评审未通过者,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审批通过者,只退回《任职资格评审表》。 5.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如再次申报,应重新准备材料履行申报手续。 六、报送材料时间 晋升高、中、初职称材料报送时间统一定为9月份。请各县区、主管部门抓紧准备,按时报送,逾期概不接收。向省上报送省评高级职称材料,经我局出具推荐函后,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向省高评会报送。 七、评审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陕价费调发(2001)67号文件规定标准,初级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中级每人200元;推荐省评高级按省高评会收取标准,由市业务主管部门统收,报送材料时直接缴省高评会。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表 3、报送材料目录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