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肥考区(包括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定于2013年5月13日开始发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即时发放(1987年后出生,通过会计中级考试的合格人员除外)。 1、初级证书办理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9:00-17:00)。 办理地点:黄山路373号合肥学院老校区教学楼一楼。 2、中级证书办理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9:00-17:00)。 办理地点:肥西路和南一环交口汇金大厦906室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二、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领取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审核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2、办理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审核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其中1987年以后(含1987年)出生的考生,还需将学历、学位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分别复印一份并装袋,我局将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今年为方便广大考生办理资格证书,不要求考生提供办证照片。以下考生由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格式有误无法导出,除第1、2条要求外,还需携带2寸近期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一张前来办理,名单如下: (1)会计中级:神芳琦,彭立梅,李小丽,聂 俊,夏家高,杜玉梅,喻 伟,王 凯,孙安莉,王小刚,陈永菊,张 明,杨世琴,吴晓云,贺艳红,安 娜,唐善俊,张爱华,汤君健,华新红。 (2)会计初级:张小杰,吴 宏,叶 群,刘婷婷,鲁 飞,吕志囡,张梦云。 三、注意事项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我局统一打印,无须考生自行准备。 2、考生如无法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相关证件办理资格审核及领证)。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