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 1、岗位名额: 公安协勤150名,其中:女性15名,城镇退伍军人60名(不限男女)。 交警协勤110名,其中:女性11名,城镇退伍军人40名(不限男女)。 2、工资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参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工资列入财政预算。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即月工资为119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每月1350元,并根据物价指数和财政收入情况逐步提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或全日制警察院校中专以上毕业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城镇退伍军人。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城镇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其他条件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相关规定。 5、2013年1月1日前为离石区户籍,包括2013年1月1日前因上学或参军从离石迁出或注销尚未回迁落户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4日上午8时--4月28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区政务大厅。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须本人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安置卡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5张。 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费用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40元/科,共两科,合计9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