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对2013年石嘴山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资格条件作如下调整:
一、任职年限 在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处、正科级职务累计满3年;或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可以报考正处级职位。在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正、副科级职务累计满3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可以报考副处级职位。
二、学历学位 凡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工龄满1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工龄满3年、且符合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可以报考正处级职位。凡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工龄满1年、且符合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可以报考副处级职位。
报考者可按照上述资格条件进行报名。已报名人员可以调整报考职位。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4月27日。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