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伊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自治区“天山杯”竞赛检查年,城市管理任务繁重,为保证城市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经伊宁市人民政府同意,针对城市管理工作范围增大,工作人员缺乏,特面向社会招聘64名监察员,现就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竟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公开透明,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报考的条件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思想和政治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条件: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复员军人。(2013年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证明,伊宁市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 3、其他条件: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民汉比例各占50%。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64名监察员,其中(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4人,东城区城建管理监察中队40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2013年5月17日 联系人:史晓军、丁科长、 咨询电话:0999---8337127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近期1寸照片2张,到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原青年宾馆)报名,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伊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五、笔试 2013年5月21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总分100分),使用汉语答卷, 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进入面试、 六、面试 2013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5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ⅹ50%+面试成绩 七、体检、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三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培训上岗,试用期为半年,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间享受市级聘用人员的待遇,同时由聘用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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