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4名;司机1名(适合男性)。 二、 聘用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检察事业,工作态度端正,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工作纪律。 (二)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要求 1.司法辅助人员: ①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②年龄在28 岁以下;③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能力;④身体健康。 2.司机: ①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②具有C1以上驾驶证件(含C1),5年以上实际驾龄或安全行车里程10万公里以上; ③年龄在35岁以下;④身体健康;⑤同等条件下,具有A2以上驾驶证件(含A2),中共党员、复退军人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职务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4月28日。 2.报名地点: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①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居住地管辖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一份;报名应聘司机的还须持驾驶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②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小二寸免冠标准照一张。 4.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准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量化计分,应聘司机的人员还需道路操作考核。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 (四)聘用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情况决定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聘用期限为一年,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为1250元整,差旅补助标准按在职在编干警补助标准核算,按现行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可在市院职工食堂用餐)。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传真):2832378。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