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苍山县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五)应聘人员须为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科级以下干部身份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具有苍山县现行政区划内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试用期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23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任免科(县行政办公大楼二楼东首)。 (一)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毕业证 、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交2张贴1张),报名登记表一份(下载填写后用A4纸反正面打印)。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报名时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报考。 非本人现场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现场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24日下午2:30至5:30。 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srbj.gov.cn/)公布。 五、体检、政审、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核人选。对因弃权、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539-5121719 0539-5211424 中共苍山县委组织部 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