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建设和发展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概况 金义都市新区位于浙江中部,地处长三角经济圈和海西协作区交汇点。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新区未来将与金华和义乌市区共同形成浙中城市群核心区,成为浙江省第四大都市区,和带动浙江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详情可见金义都市新区网站www.jdk.gov.cn)。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刑事处分、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数及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三、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至3月17日。符合条件人员将电子报名表、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1寸证件照的Jpg格式文件在报名截止日前发至邮箱494384259@qq.com。如需电话联系,可致电0579—82911909陈蔚同志。 四、资格审查 由金义新区组织人事部对报考人员报名表和证明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以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反馈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前,请参加笔试人员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经资格审查,如某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由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 五、考试 先笔试,后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和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七、录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用通知书》。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录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聘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金华市及金义都市新区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上级人力社保部门、金义都市新区纪工委监督。 (二)本次招聘的考试、录用结果等信息在金义都市新区网站上及时公布。 附:报名表 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2013年3月3日 |